一、實施方式和辦理流程
1.國有企業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對外公開披露征集受讓方和投資方的信息。
2.民間投資主體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的,需要由國有企業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民間投資主體擬出資資產進行資產評估,并履行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程序。
3.在產權交易機構的組織下完成產權轉讓、企業增資等工作。
4.經濟行為完成后,辦理相關企業國有產權及工商等變更登記手續。
二、承辦部門和聯系電話
1.吉林長春產權交易中心為從事省國資委監管企業產權轉讓和企業增資行為的交易機構。辦公地址:長春市超達大路(南四環)333號,業務電話0431-85370139、85370113、85370112、85370115。
2.企業國有產權變動登記由對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辦理,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在吉林長春產權交易中心辦理。
3.工商變更手續在市場監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