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體實施方式和辦理流程
依據《關于明確無需辦理和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證〔2007〕47號),符合免辦條件的申請人,申請辦理《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時,先登錄http://mb.cnca.cn/CCCmianban/網站,進入“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系統”主界面,進行企業注冊,然后再進行登錄,并按對話框提示進行操作。
各隸屬海關受理申請的工作人員負責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并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受理申請的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按照認《關于明確無需辦理和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證〔2007〕47號)的規定進行材料審核確認(可實現無紙化),對符合規定要求的,簽發《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不符合規定的,要求申請人補正材料或作退單處理。
二、承辦部門
長春海關各隸屬海關。
三、辦理條件
本款指的科研是對該產品進行研究、開發,以開發、生產出相關產品所需的產品,并不是指進行研究工作所需的科研器材;本款所指的測試是對該產品進行測試以獲得測試數據或測試某一產品的部分性能所必須用到的該產品(如開發測試某一型號的打印機軟件所需進口的少量該型號打印機)。以上產品均不得在境內再次銷售或提供給普通消費者使用。
四、業務處室和聯系電話
長春海關商品檢驗處 0431-87607325。
登錄http://mb.cnca.cn/CCCmianban/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