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辦法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推進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制管理改革的通知》(發改外資〔2015〕2044號)要求,符合境外發債基本條件的省內企業,由省發改委向國家發改委進行申報。
充分發揮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鼓勵作用,推動設立相關政策獎勵條款,支持省內對外合作企業在境外資本市場發行股票。年度《吉林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可到吉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下載。
二、承辦部門
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吉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三、辦理條件
企業發行外債基本條件:信用記錄良好,已發行債券或其他債務未處于違約狀態。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債風險防控機制。資信情況良好,具有較強的償債能力。
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條件:當年成功在境外資本市場發行股票的省內企業。
四、業務處室和聯系電話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資處 0431-88904598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證券市場處 0431-8890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