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體實施方式和辦理流程
(一)實施方式
2018年10月,在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管理的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加掛數字吉林建設產業引導基金的牌子,與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共用資金池,進行統一的管理運營。并面向全國征集優秀的基金管理人在省內發起設立數字吉林建設方向的子基金,并向已參股設立的子基金管理人積極推薦省內有關數字吉林建設的產業項目。
(二)辦理流程
1.引導基金公司于2018年10月下旬修訂了《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征集公告》,在“征集子基金主要支持領域”中增加了關于“數字吉林”建設的條目,面向全國征集優秀的基金管理人,在省內發起設立數字吉林建設方向的子基金。目前,公告已在公司官方網站上對外公布。
2.對申報設立數字吉林建設方向子基金設立方案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吉林省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吉政辦發〔2015〕22號)的相關要求進行管理人的管理資質和子基金設立方案的初步審查與輔導,待滿足基本條件后,移交到引導基金工作協調會議暨子基金設立專家評審會進行集中評審。
3.對評審通過的子基金設立方案,根據實際情況,待基金設立的各方面條件基本成熟后,適時分批開展公示、盡職調查和報備工作。公示和盡職調查過程中如發現重大問題,將中止子基金的設立工作。對公示和盡職調查中未發現重大問題的,公司將積極推進子基金后續談判簽約以及出資工作。
4.除上述新設立數字吉林建設方向子基金支持省內數字吉林建設項目外,公司將會積極向已參股設立的子基金管理人推薦省內數字吉林建設項目,重點關注省內數字吉林建設項目的發展。
二、承辦部門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三、辦理條件
1.需滿足《吉林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吉政辦發〔2015〕22號)中對子基金管理人和子基金設立方案的相關規定,符合行業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2.需通過引導基金工作協調會議暨子基金設立專家評審會,并對會上相關專家提出的問題能夠妥善解決。
四、業務處室和聯系電話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數據產業發展處
0431-80763096
吉林省股權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0431-8557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