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體實施方式和辦理流程
(一)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
根據省科技廳、省工信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管理辦法》(吉科發高〔2017〕122號)文件規定:
1.申報條件
(1)企業重視科技創新。企業近3年年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年銷售收入的2%,并制定了創新發展規劃,以及與之配套的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養(引進)、創新激勵等措施。
(2)企業創新成果突出。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了對主營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企業經濟效益較好。企業具有較高成長性、良好的發展潛力,近3年資產總額和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4)企業社會信譽較高。企業申請扶持的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無違法及不良信用記錄。
(5)企業注重人才培養。企業有優秀的經營管理團隊和較穩定的技術創新團隊,制造類企業研發人員數不低于職工總數的10%,軟件和高技術服務類企業不低于30%。
2.申報和審核
(1)企業申報。符合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條件的企業,均可按照每年省科學技術廳印發的《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指南》規定的時間,在《吉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上填寫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格式和要求由省科技廳、工信廳、財政廳聯合制定),并向企業注冊地縣(市、區)科技部門提出推薦申請。
(2)地區推薦。各縣(市、區)科技部門會同本級工信、財政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后,聯合出具推薦文件報市(州)科技部門;市(州)科技部門會同本級工信、財政部門按照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條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并向社會公示擬推薦企業名單,公示時間為7日。公示結束后,由市(州)科技部門在《吉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上將審查、公示合格企業的申報材料推薦提交,同時與工信、財政部門聯合出具推薦文件,隨同公示文件一并報省科技廳;省直管縣(市)、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可直接向省科技廳推薦。
(3)論證評審。由省科技廳會同省工信廳、省財政廳共同建立專家庫,并組織專家依據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條件,采取網上審閱企業申報材料和聽取企業答辯相結合的形式,在《吉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上對企業進行評分。根據專家評分結果,按照分數由高到低原則,由省科技廳會同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確定吉林省小巨人企業扶持名單,并聯合發文向社會公布結果,同時發放“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標牌和證書。
二、扶持方式和承辦部門
1.扶持方式。對經認定的科技小巨人企業采取R&D經費投入補貼、貸款擔保、貸款貼息和上市獎勵四種方式予以扶持。
2.認定管理部門。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由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實施。
3.扶持管理部門。省科技廳負責R&D經費投入補貼,省工信廳負責貸款貼息和上市獎勵,省財政廳負責貸款擔保。
三、科技小巨人企業R&D經費投入補貼和貸款擔保工作
根據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業R&D投入補貼和貸款擔保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吉科發高〔2018〕270號)規定:
1.申報和扶持要求
(1)每年6月10日前,由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資金申報通知,組織做好申報工作。
(2)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資金申報。只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由各市(州)、省管縣、國家級高新區職能部門逐級統一報送。R&D投入補貼申請材料報送至省科技廳;貸款擔保申請材料報送吉林省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3)省科技廳和吉林省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分別負責組織第三方評審機構(或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根據現有資金規模和相應的支持標準,科學、合理確定扶持資金額度和擔保業務。扶持資金于每年9月30日前撥付完畢。
2.扶持標準
(1)按照現有資金規模,2019年起,對當年認定的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R&D投入補貼和貸款擔保扶持。
(2)R&D投入補貼。科技小巨人企業R&D投入補貼扶持標準為2萬元×,補貼總額最低10萬元,最高不超過60萬元。
(3)貸款擔保。具體委托吉林省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科技小巨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扶持(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四、業務聯系電話
省科技廳 0431-88979697
省工信廳 0431-88904617
省財政廳 0431-885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