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點:
開展專項審計。市縣兩級農村審計機構要建立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專項審計工作制度,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專項審計,主要審計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規定程序、內容是否規范、要件是否齊全、期限是否超長、價款是否超低和及時足額兌現、是否公開等情況,以及履行合同是否改變標的物用途、造成水土流失、破壞生態環境等情況。
實行合同公開。農村集體經濟合同要即時、全周期、全時段公開,公開內容要全面完整,公開程序要規范合理,公開資料要妥善保管。具備條件的,推廣電子公開公示,要將正在履行的合同全部掃描,利用電子設備持續滾動公示,方便群眾隨時監督,并進行不定期檢查,力爭2025年底前全部實行電子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