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點:
打破企事業單位種業人才流動障礙。鼓勵科研院校研究團隊或個人到企業兼職兼薪,原單位保留身份待遇不變。鼓勵科研人員到種業企業入職,從事科研育種工作,原單位編制、職級、人事關系最多可保留6年。
鼓勵高薪酬引入高端人才,支持以科技成果作為股權投資,對成果轉化和市場推廣取得重大成效的,另行給予研發人員利益分成。
鼓勵和支持科研單位和種業企業突破現有人才政策,自行制定國內外種業高端人才引進等更為靈活的人才激勵機制。
依托吉林長春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與“三江”實驗室,統籌建設玉米、水稻、大豆、人參、菌物、肉牛六個關鍵品種創新平臺。
省級研發資金每年投入不少于3000萬元,推動平臺共創共享共用,平臺管理單位可按照非營利原則收取費用用于平臺運營管理。
高標準建設省內國家玉米、水稻制種基地,對連續3年在省內年制種面積達到3萬畝以上的種業企業,由縣級在制種大縣獎勵資金中安排100萬元一次性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