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點:
提前報廢的吉林籍老舊營運柴油貨車,中型車每輛滿1年(含)不足2年補貼1萬元,滿2年(含)不足4年補貼1.8萬元,滿4年(含)以上補貼2.5萬元;重型車每輛滿1年(含)不足2年補貼1.2萬元,滿2年(含)不足4年補貼 3.5萬元,滿4年(含)以上補貼 4.5萬元。提前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在領取報廢補貼的基礎上,新購車按車型和能源類型每輛補貼2.5—9.5萬元不等。僅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每輛補貼3.5萬元。
查看原文:吉林省發展改革委 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